日前,全市检察长会议暨开展“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动员大会召开。会议对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信检品牌”“红旗团队”“业务标兵”进行了表彰。
潢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赵子国、第四检察部干警李迎春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称号。
区县院链接: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