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26日在潢川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潢川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曾春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9年,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守初心、担当使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在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中,实现了潢川检察工作的新发展,交上了一份精彩的检察答卷。
一、切实担当维护稳定使命,聚力平安潢川建设
依法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站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核心检察工作,专门成立涉黑恶犯罪检察组,确保涉黑恶案件办理质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认真落实“不放过、不凑数”原则,共审查逮捕涉黑恶犯罪案件6件47人,其中审查起诉涉恶犯罪案件5件42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涉黑案件1件5人。坚决贯彻“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精神,切实做好引导侦查、出庭指控、诉讼监督等相关工作,斩断黑恶犯罪资金链、利益链。如依法提起公诉的陈某某等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朱某某、吕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同时监督该案罚金执行是否到位,深入剖析建筑行业监管漏洞,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份,推动 “打、治、建”同步落实,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和土壤。
突出打击重点,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案件,建立政治指导制度和团队审查机制,既注重从法律的角度去审查,又注重用政治的眼光去衡量,确保员额制下的办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突出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批捕电信网络诈骗、“两抢一盗”等犯罪79件146人,起诉88件154人。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要求,着重做好敏感案件的风险评估和防范,最大限度减少涉检信访案件发生,确保廖某某等54人特大电信诈骗集团案等重大案件高质量办理,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积极教育被告人悔罪,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从完善“中国之治”的高度强化检察担当,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协调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落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细“程序从简、处理从宽”的法定要求,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82人,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更好地实现了良法善治。
二、切实担当服务大局使命,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
全力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把脱贫攻坚、精准脱贫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周密组织,尽锐出战,认真选派6名检察干警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长,精心挑选22名检察干警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在直接参与脱贫攻坚中密切检群关系、找准检察工作着力点。按照涉农检察“三六六”工作模式,坚持涉农案件优先办理,起诉了张某某等三人以帮助办理农业部扶贫贷款名义诈骗仁和镇某专业合作社100余万元的案件,起诉了王某某等三人共同骗取贫困户医疗报销款8万余元的案件,严厉打击了坑农害农犯罪,为服务脱贫攻坚提供了法治保障。坚持涉农信访优先处理,对因案致贫受困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6人,配合有关部门对农村遗弃老人、不赡养老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为乡村振兴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构建“服务+打击+保护”的三位一体模式,最大限度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与县工商联联合举办“检察护航民企”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优化潢川营商环境持续用力。办理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犯罪案件2件12人,及时纠正一起侵财类职务侵占案件的错误定性,积极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落实高检院对民营企业人士 “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的要求,在企业补齐税款后,对涉嫌逃税犯罪的民营企业财务负责人王某某实行非羁押诉讼,尽量减少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
合力破解县域生态治理难题。针对县内存在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痛点”,审查逮捕污染环境案件7件9人,审查起诉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2件51人。与县法院、踅孜镇政府等单位共同设立了复植复绿基地,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紧盯高检院挂牌督办的潢川县畜禽屠宰加工企业污水偷排直排线索,与县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全县进行地毯式排查。先后发出22件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助力县委政府破解生态治理难题,不断改善我县境内小潢河、白露河水质,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潢川。
三、切实担当司法为民使命,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做好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实事。梳理汇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制定并落实 2019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让群众吃的更放心、喝的更安心。认真落实“四访两谈一追责”跟踪问效机制,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跟踪监督,及时解决案件办理“中梗阻”问题。如帮助盗窃案被害人邬某某领回被盗钱款,帮助因案致贫被害人贾某某等6人申请司法救助金,切实解决了案件当事人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做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 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创新形成了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的“四个+”工作法,全面落实院领导办信制度,把群众诉求当作民生看,把群众来信当作案件办,为群众提供 “一站式”服务。全年共接收群众来信40件,来访48人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让信访群众少跑路,“小信件”传递检察“大温度”,得到群众点赞。该做法被省检察院推转,被《检察日报》和高检院官微报道。
做实“一号检察建议”。按照“没完没了抓落实”要求,成立“一号检察建议”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汇报工作落实情况。一年来,始终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对侵害未成年权益犯罪依法批捕15件23人、起诉24件43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经过帮教依法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2人。牵头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席会,全面摸排情况,共同研究净化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的相关举措。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及家长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未检工作,增强法律意识。积极选派15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4场,携手各方共筑校园安全“防火墙”。
四、切实担当守护公正使命,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坚持做优刑事检察。不断优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全年批准逮捕408人,提起公诉563人。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对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或证据不足的不起诉 12人;坚持宽严相济、宽严有度,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小、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76人。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责,不断完善监察检察衔接机制,提前介入审查调查,依法办理了县纪委监委移送的姜某某、张某某贪污案,配合上级检察机关查处了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市首例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坚守客观公正立场,不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撤案4件,纠正漏捕10人,纠正漏诉6人,提出刑事抗诉3件。其中纠正漏捕的涉恶犯罪集团犯罪分子王某某和朝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纠正漏捕的2名贩卖毒品犯罪分子,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不断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被采纳3件,监督执行到位15万元;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7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履职不当6件。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积极转变观念,以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工作目标,以精细化办案为工作导向,采取“四项机制”开展民事检察工作,着力办成精品案件、典型案例。全年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1件,提请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抗诉1件。办理的徐某诉李某土建工程劳务纠纷检察监督案被评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办理的李某某等三人诉张某某劳动报酬纠纷检察监督案入选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的转发肯定。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践行精准监督理念,持续加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力度,促进公正执法,堵塞制度漏洞,有效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年受理行政监督案件7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对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的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政和。通过开展“行政检察宣传月”活动,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支持行政检察工作。加强人才培养,为深入开展行政检察夯实专业化基础,1名干警入选河南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人才库。
积极做好公益诉讼。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在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发现违法线索34件,立案26件,发出检察建议26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3件3人,其中非法采矿案2件2人,非法狩猎案件1案1人。聚焦“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违法违规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推动我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食品安全大整治。聚焦县内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而向市场销售的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并跟进监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通过办案推动受损公益恢复,促进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充分履职。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中,县委领导6次对检察工作作出批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到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出新。坚持“三亮四评六带动”党建机制创新实践,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开展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和谈心谈话工作,组织演讲比赛、红色教育、党员示范岗等组织活动,激发党员干警“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强大动力。我院第三次被评为县直机关党建“六个集中规范”先进单位,在全县庆祝建党98周年主题党课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
一年来,我们强化自身建设,取得潢川检察转型发展的优秀成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14个调整为8个,设立五个检察业务部门、一个综合业务部门和两个综合行政部门。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了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部门正副职,为潢川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落实了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等级晋升制度,不断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和检察官绩效考核办法,不断压实司法责任,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充分发挥院领导班子成员头雁作用,大力实施“综合培优”工程,持续提升检察干警业务素质。一年来全院取得了37项集体和个人荣誉,其中省级以上荣誉有6项,连续第四届成功再创省级文明单位,连续第四年被表彰为全省和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记个人二等功。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培优”表彰中,有9名干警被评为“业务标兵”,3个团队被评为 “红旗团队”,1项工作被评为“品牌工作”。 在全市检察机关年度表彰中,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业务先进单位和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两项荣誉。在全省检察机关年度表彰中,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
一年来,我们主动接受监督,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把 “全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作为做优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认真对待党内政治监督,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做到人人检视问题,人人剖析原因,人人制定整改措施。自觉将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长久保持违法违纪案件零记录。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正确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按期高质量办结代表议案。主动向县人大、县政协报告检察工作,落实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定期上门走访联系,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并征求意见建议。把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时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基本遵循,不断补短板、强弱项。人民群众对潢川检察的执法满意度显著提升,在2019年全省“两率”调查排名中,潢川县检察院“两率”位次实现新的突破,进入全省第二梯队。
各位代表,2019年潢川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具体举措针对性还不强,服务大局的实效还有待增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全面充分协调,刑事检察中法律监督工作还不够深入有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开展与人民群众的新需求还存在差距。三是检察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专家型检察人才较少,招人难、留人难、人才断档的基层之痛与检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的时代要求形成新的矛盾。四是对分类管理后的绩效考核办法还需要结合实际进行细化,检察管理机制适应人财物省直管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五是司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从严治检的任务依然繁重。对此,我们将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加以解决,努力将检察工作做得更好。
2020年检察工作意见
2020年,潢川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调研信阳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两个更好”政治要求,选准工作抓手,深挖优势潜力,激发内生动力,优党建增能力,优创新树品牌,优业务出精品,优管理上台阶,力促潢川检察取得新进步,努力为潢川建设大别山片区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信阳副中心城市提供优质检察服务。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对标新期待,着力践行检察初心使命。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县委和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化机关党建工作,注重在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上下功夫,深化“三亮四评六带动”党建工作创新,落实政治指导制度,着力打造有潢川检察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不断优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切实抓好爱民服务实事,努力提供更实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对标新时代,着力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扛稳检察环节维护稳定重要责任。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部署,坚持依法把关、不枉不纵,共同推进夺取收官战全面胜利。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全县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提升服务成效。坚决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加试题”,从严打击涉疫情犯罪,开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等专项活动,为打赢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场硬仗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对标新任务,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聚焦主责主业,继续在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上下功夫,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积极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联合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为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继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及权益保护。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诉讼效率,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强化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配合衔接,落实好“三远一网”等智慧检察建设和使用,不断提升检察业务和法律监督质效。围绕市院业务考评指标和司法办案“求极致”的内在要求抓落实、提水平。围绕市院和县委政法委品牌工作方案,打造精品文书、精品案件、精品调研、精品课程四个“精品”。
四是对标新要求,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强化干警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开展“争先进位谋出彩”活动,以强有力的措施抓好作风和效能提升,打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突出实训、实战、实用、实效的原则,充分运用 “综合培优”工程,充分运用检答网进行检察业务学习,广泛开展岗位“学练赛”活动,努力提升队伍业务素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加大日常检务督察力度,驰而不息正风肃纪。配合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落实到位。抓实“文化育检”战略,树立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目标,积极投入到升级版的文明创建活动中去。
各位代表,东风浩荡征帆满,豪情满怀谱新篇。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我们唯有只争朝夕加油干,才能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期望。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将牢记各位代表重托,忠实履行好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努力在实现潢川“两个更好”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三个效果”(2页19行):办案工作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2.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页4行):是指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一项诉讼制度。
3. “三六六”工作模式(3页15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立足我省农业大省实际,研究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农检察工作的通知》,着力构建涉农检察“三六六”工作模式,即树牢优先服务、综合保障、协同推进“三种理念”,突出服务保障坚守耕地红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美丽乡村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农村改革、精准脱贫“六个重点”,建立 检察工作专项统计、协作配合、联络员、常态化送法进乡村、年度报告、督促落实“六项制度”,努力把涉农检察工作打造成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亮丽名片。
4.2019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4页22行):一是深化检察机关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落实省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18条实施意见”,有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三是落实市委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省法检两院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30条意见”,开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四是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五是服务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积极推进淮河流域(河南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战略协作机制运行,促进信阳段淮河两岸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六是加大对因案致贫返贫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司法救助力度,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七是跟踪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施法治进校园“百千万工程”,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八是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做好群众诉求收集、答复和办理工作。九是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为群众提供 “一站式”服务。十是认真落实“四访两谈一追责”跟踪问效机制,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跟踪监督,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5. “四个最严”要求(5页1行):指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6. “四访两谈一追责”(5页3行):“四访”是指通过电话、见面、书信或网络的形式,访问案件双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其他诉讼参与人、发案单位,对检察人员办理案件进行跟踪问效的监督活动。“两谈”是指对反映检察人员在工作作风、司法廉洁、案件质量方面存在问题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被反映存在问题的检察人员进行约谈。“一追责”是指对在访谈过程中发现检察人员存在违纪违法情形或案件质量存在问题的,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5页8行):201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公开向社会承诺,对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称之为”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
8.“四个+”工作法(5页10行):为做优“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潢川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学习“枫桥经验”,从打造专业化信访接待团队、畅通条线化信访分流途径、形成多元化信访处置方法、建立精细化信访回访制度四个方面入手,探索形成“四个+”工作法,即专职接访干警+员额检察官,让信访接待更专业;外部联络员+内部专线员,让信访分流更畅通;多方调解+救助帮扶,让信访处理更全面;回访档案管理+定期面对面,让信访稳定更到位。
9. “一号检察建议”(5页17行):2018年10月,最高检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10. “三亮四评六带动”党建机制 (8页10行):“三亮”指亮党建制度、亮党建责任、亮党建任务;“四评”指评政治建设、评思想建设、评组织建设、评党风廉政建设;“六带动”指党组带动全院、总支带动群团、支部带动部门、党员带动干警、典型带动全员、老干部带动新同志。
11. “六清”行动(11页18行):2020年4月,全国扫黑办研究部署在全国开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行动。
12. “三远一网”(12页10行):是指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三远一网”系统对于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规范司法行为、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13. “检答网”( 12页19行):2018年10月份上线,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运行,为检察人员提供法律政策运用、检察业务咨询、答疑服务,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的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