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9日在潢川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潢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晓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的人士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7年,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坚持以正确的思想为引领,以“务实重干、提质增效”为主题,以“创新亮院、规范管院”为举措,以“整体推进、争创一流”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聚力发展大局,提高服务成效
自觉强化服务意识、找准服务方向、增强服务效果,推动检察工作与发展大局同向而行、同频共振。
一是服务脱贫攻坚。选派56名检察干警与来龙乡杨双楼村51户、谈店乡万营村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帮助杨双楼村协调资金修建了文化广场、改建了危桥,帮扶贫困群众享受到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等政策红利。积极查办扶贫领域的贪腐案件,立案侦查1件1人,开展扶贫资金使用预防调查,形成调查报告3份,创作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微电影《铁扇记》1部,为廉洁扶贫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道防线,该做法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二是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专门成立了环境资源检察科,与县环保局、林业局等十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 》,办理非法排污案件26件,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3件5人;参与潢川县白露河流域污染源调查,查办环保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为潢川生态文明建设发挥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职能作用。
三是服务企业发展。加强潢川开发区检察室工作,加强服务产业集聚区检察工作站建设,积极推进“一室一站”工作融合。先后走访圣光集团等企业11家,解决企业需求33条,重点帮助企业建立完善严密的内控机制,打造检察服务新模式,努力促进企业步入依法治企的良性发展轨道。
四是服务人大重点监督工作。积极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用翔实具体的预防调查报告为人大决议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围绕人大代表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提案,跟踪办理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件3人;围绕人大代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提案,深入县城和偏远乡村学校上法制课45场次,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16人次,巡回播放以本院帮教案例创作的《天亮了》、《那些花儿》等微电影,打通留守少年儿童普法教育最后一公里。
二、聚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围绕“平安潢川”建设目标,依法打击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16件131人,审查起诉360件402人。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严惩抢劫、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惩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如对以搭乘名义两次绑架私家车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张有喜、杨超绑架案,我院适时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张、杨二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是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审查社会危险性,依法对无逮捕必要的36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依法对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检察制度,实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和法律援助,引入心理疏导、矫治,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
三是高度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完善检察服务大厅配套设施,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实行控告申诉案件首办责任制,通过释法说理妥善处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35件,减少重复访、越级访的发生。完善第三方参与化解矛盾工作机制,认真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案件8件。主动排查不稳定因素,有效稳控上访人员16人,为维护党的十九大期间潢川的安全与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聚力反腐倡廉,惩防职务犯罪
全面贯彻落实反腐倡廉总体部署,既坚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又积极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一是严肃查办职务犯罪。重点查办了医疗、扶贫、环保、住建等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的贪渎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8件1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件8人,其中大要案9件10人,科级干部 4人,法院已经作出有罪判决20件2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二是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主动走进八家县直单位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对106国道改道、312国道改建等政府重大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接受企业和个人申请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92件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六进”活动,制作并发放温馨提示卡1500余份。与县邮政局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200余份,实现职务犯罪预防在全县村级组织的全覆盖。
三是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党中央作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检察长逐一与拟转隶的17名同志谈话谈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协助县纪委完成对拟转隶同志的政治审查。在县委领导下,圆满完成职务犯罪侦防部门机构、职能、人员转隶相关工作。
四、聚力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
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根本职责和价值追求,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一是加强侦查活动监督。成立派驻县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将侦查监督阵地前移,坚决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依法监督立案4件5 人,监督撤销案件3件3人,依法追加逮捕3人,追加起诉6人。
二是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坚持实体与程序审查并重,坚持量刑畸轻与量刑畸重审查并重,依法提出抗诉5件。如对原审被告人为精神病人,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张玉成盗窃案提请抗诉,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并改判。
三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推进监所检察向刑罚执行检察转变,开展看守所刑罚执行、法院财产刑执行、司法局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110件。其中督促纠正社区矫正履行职务不当29件29人,进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20件 20人。
四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聚焦党委政府高度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攻坚月”活动,将检察监督拓展到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多个领域。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7件,均被行政执法机关采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使我县此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我院办理的1件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在全省优秀案件评选中,成为信阳唯一入选的案件,并被省检察院择优报送高检院参评。
五、聚力强基固本,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提倡多交心、多沟通、多尽职,积极增进彼此了解,打造团结、民主、务实、廉洁的领导班子。坚持班子成员学习调研、讲授党课、工作办案、创新引领、落实制度、遵守纪律“六带头”,在全院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心齐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采取四项举措全面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水平。第一,提升素能。在干警中大力倡导调查研究之风、读书学习之风、爱岗敬业之风,大力提升干警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第二,典型带动。积极落实市院“综合培优”工程,结合“潢检之星”选树活动,将全市五星级政法单位、政法干警争创活动落到实处。第三,文化熏陶。全面启动文化育检工作,分阶段、有步骤地安排部署并扎实开展。第四,从优待警。坚持岗位调整、受奖晋职等“十个必谈”,干警患病、婚丧嫁娶等“六个必访”的访谈制度,传递组织温暖。2017年我院共有7个部门、30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其中检察宣传工作受到高检院和省检察院表彰,控告申诉接待室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反贪局、预防局分别被表彰为河南省检察机关优秀反贪局和优秀预防职务犯罪局。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责任,修订了十项管理制度,出台了《检察人员“三小”不良行为负面影响清单管理制度》,建立了联合督察工作机制,做到严在经常、管在平时。围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做到督查工作、暗访问责、通报批评三个常态化,始终将纪律挺在前面。围绕廉政风险防控,做到节前教育、常态教育和以案促改三个结合,查找岗位职责中易发、多发的风险点,做到防患于未然。通过从严监督、从严管理,我院干警全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六、聚力阳光检察,深化内外监督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的依法规范正确行使。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谋划检察工作,坚持做到重要工作安排、重大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先后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民事行政检察及环境资源检察等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征求意见建议。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按期办结代表议案和县人大常委会转交的案、事件,做到了案案有结果、件件有落实。
二是坚持便民利民,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案件信息查询接待工作,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 163人次。加强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和运行管理,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027 条、重要案件信息99条、法律文书269份,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积极利用检察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检察工作信息800余条,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坚持规范司法,自觉加强内部监督。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有序开展案件网上评查8次和异地评查活动4次,评查案件60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21个,强化了干警规范执法意识。依托全国统一的检察办案业务应用系统,同步跟进监督员额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保障了检察权依法规范正确行使。我院创新推行的异地交叉评查案件压实司法办案责任的工作做法,受到省检察院的高度认可。
各位代表,2017年潢川县人民检察院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工作的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对司法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四是检察队伍适应检察工作新发展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我院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积极解决,并希望大家进一步提出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检察工作意见
2018年潢川县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契机,以“强化法律监督、聚焦主责主业”为主线,以“作风建设、创新驱动”为举措,以“整体推进、争创一流”为目标,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建设平安潢川、法治潢川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工作:
一是主动服务,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做全县改革发展的拥护者、参与者和捍卫者。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深化“四项服务”工作,坚决做到与县委同心、与人大同力、与大局同步、与人民同声。
二是创新驱动,着力提升发展内力。大力营造敢于创新、尊重创新的浓厚氛围。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检察工作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充分融合信息化与检察办案需求,破解发展难题,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三是依法履职,着力维护公平正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着力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为重点,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凝神聚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以争创五星级政法单位、政法干警活动为平台,以完善落实检察干警绩效考评办法为抓手,以综合培优工程为推手,丰富活动载体,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五是强化监督,着力树立良好形象。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检务督察常态化,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加强和改进同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工作方法的有力举措和提升工作水平的不竭动力。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院将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牢记各位代表重托,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以一流的精神状态再创一流的工作佳绩,为“五个潢川”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有关用语的说明
1.预防调查:指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机构为了准确把握职务犯罪的成因、特点和规律,寻求有效的治理对策,针对一定领域、系统、单位及其权利运行中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危险环节而事实的实证研究、综合分析等活动。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检察机关运用行贿犯罪档案系统受理社会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查询,根据查询结果向查询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
3.公益诉讼: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该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4.员额检察官:根据中央和高检院关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要求,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员额检察官指从现具有助检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统一遴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
5.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指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后,除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6.检察人员“三小”不良行为负面影响清单管理制度: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在执纪监督工作中转变方式,从检察人员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最容易出现的“小错、小节、小事”等影响检察院和检察干警形象“三小”不良行为入手,对检察人员日常容易出现的小错失信、小节失范、小事失准等行为进行梳理归纳,共对18种不良行为列出了负面情形清单,根据情况对涉及干警采取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戒勉谈话等方式进行问责。坚持从严治检,从严管理,使负面清单催生出正面能量。
7.异地交叉评查案件压实司法办案责任的工作机制:潢川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司法改革精神,在扎实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的基础上,抓住案件管理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创新压实司法责任的细化措施,与相邻县区检察院建立案件交叉评查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提高员额检察官办案质量和水平。
8.第三方参与化解矛盾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作为第三方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使案件处理结果更易为当事人所接受。
9.送法“六进”活动:指通过开展普及法律的活动,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10. “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2016年9月19日,最高检反贪总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的指导意见》,将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与邮政服务相结合,利用广大邮政工作者走千家、近万户的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宣传,形成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
11.文化育检:指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文化建设,使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精神风貌得到提高和改进,进一步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