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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潢川县人民检察院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时间: 2023-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命名新一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决定》(豫文〔2023〕50号),潢川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是对一个单位精神面貌、能力水平、成效业绩、社会影响的综合评判,代表着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此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全院工作的鞭策和鼓励。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成果,以文明滋养锻造检察队伍,以检察业绩检验创建成果,努力实现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