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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 | 潢川县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

时间: 2022-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7日,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春丽在潢川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五年来的检察工作情况

五年来,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更好”殷殷嘱托,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踔厉奋发、攻坚克难,以高度的答卷意识续写人民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

突出“讲政治”,答好“政治答卷”

以思想政治建设铸魂

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开办“检察夜校”,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中感悟真理力量。用好信阳红色资源,系统开展政治轮训,把政治忠诚融入检察血脉、刻进干警灵魂,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以坚守人民立场固本

推行“检力下沉”分片包干机制,坚持院领导带领干警广泛深入大走访、听民声,办实事、解难题。落实四项机制守住四个环节,切实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该做法被《公民与法》刊发,检察长在《“四大检察在河南”系列访谈》中接受访谈。探索“个性化定制”帮教罪错未成年人工作被评为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十大品牌工作、全县政法品牌工作。履行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为25名因犯罪侵害导致生活困难人员发放救助金29.83万元,联合多部门进行多元化救助,传递司法温情。扎实做好送法“七进”工作,打造优质普法宣传,把法治文化送到群众心坎上,4件原创新媒体作品荣获最高检奖项。

● 以党建业务融合培根

推行“三亮四评五带动”党建业务融合机制,通过亮思路、亮举措、亮成效,压实工作责任;采取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和出彩潢检人的方法,点燃工作激情;坚持领导带动、中层带动、党员带动、骨干带动、优秀青年带动,带出更多先进模范和品牌工作,共有集体51次、个人130人次受到表彰,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信阳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荣誉,该做法被最高检《检察队伍建设》推广。

突出“顾大局”,答好“服务答卷”

围绕“稳定”精准发力

回应人民对“平安潢川”的期盼,利剑扫黑除恶,坚持“不凑数、不放过”,批捕涉恶案件18件59人,起诉16件69人,“打、治、建”一体开展,发出检察建议7份,有力促进行业整治,获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力做好建党100周年等安全稳定工作,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全链条打击“套路贷”“校园贷”等网络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51人,办理了“云养猫”“云养鼠”网络传销和余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有影响的案件,同步开展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普法宣传,努力为人民守好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围绕“发展”主动作为

面对疫情防控大考,在做好自身防控的同时,党员“双报到”积极投入社区联防联控,组建工作队协助分包乡镇开展疫情防控,通过办理涉疫案件维护防疫秩序稳定。面对脱贫攻坚大考,选派优秀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长,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同时加强涉农检察,起诉坑农害农犯罪案件11件,配合有关部门对农村遗弃老人、不赡养老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保障。在全市率先试点“云链检企”服务平台,组建检察官服务企业团队在线提供便利服务,全员投入“万人助万企”活动遍访包联企业听意见、讲政策,首席服务官走进天福顺、中联铁运等企业办实事、解企忧。落实“六稳”“六保”和“三个能不”要求,办理涉企案件不批捕6人、不起诉7人,提出适用缓刑建议10人,并回访督促企业合规,尽最大努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高质量发展。

围绕“民生”定向施策

按照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3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1件,让校园餐桌更安全、网络点餐更放心、饮水生产更优质、群众吃上放心肉,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联合开展闲置建筑工地生产安全、城市窨井盖安全专项整治,有效维护群众“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紧盯滥伐林木、滥采盗采河砂、畜禽屠宰加工企业污水偷排、医疗废水直排等“痛点”,“四大检察”配合发力,打好突击战、攻坚战,有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21人,封存犯罪记录101人,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发出“督促监护令”15件,开展入职查询24人次,对8人适用从业禁止,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突出“谋发展”,答好“履职答卷”

刑事检察着力于“优”

严格执行以“案-件比”为核心指标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履行检察官刑事诉讼主导责任。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服法,适用率达到90%以上。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8人,监督撤案23件24人;纠正漏捕44人,纠正漏诉48人;提出刑事抗诉13件。深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30件,纠正社区矫正行为违法115件,审查暂予监外执行8件,监督收监执行3人,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16件,监督财产刑执行106人,已执行到位84.9万余元。强化与纪委监委配合制约,受理县纪委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8件49人,起诉42人,协同推进反腐工作;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3件5人,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办理的万某贩卖毒品案被评为全省第二届未成年人检察精品案件,办理的胡某某、刘某某玩忽职守案被评为第五届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办理的未成年人杨某、徐某某寻衅滋事附条件不起诉案和周某某合同诈骗、贪污追诉漏罪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民事检察着力于“强”

秉持精准监督理念,做到“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积极稳妥办理,敢于担当,不回避矛盾,精耕细作,让人民群众满意。针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坚持书面答复与当面答疑相结合,加强释法说理。对有和解可能的案件,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必要时组织公开听证,给当事人一个“说法”。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民事执行三类监督案件73件,提请抗诉7件,提出检察建议44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0件,终结审查12件。其中1件民事审判监督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3件民事审判监督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着力于“实”

发挥“一手托两家”双重监督作用,以促进依法审判、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为目标,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2件,发出检察建议32件;受理审判程序违法案件9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通过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件。与县法院建立加强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保障生效裁判得到依法公正执行。与县政府、县法院共同出台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的衔接。2021年办理的1件土地执法非诉执行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件。

公益诉讼着力于“好”

担当起“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责任,坚持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在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探索在英烈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等新领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其中,以“河长+检察长”机制为带动,办理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4件,推动设立复植复绿基地,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为“美丽潢川”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对诉前程序抓好“回头看”,对诉前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依法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4件,有3个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突出“重自强”,答好“作风答卷”

在体制改革中发展

以“转隶就是转机”理念坚决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圆满完成职务犯罪侦查机构、职能、人员转隶。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成内设机构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信办案制度。抓实案件质量评查,落实检察官绩效考评,激励担当作为、创先争优,自觉在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中抓基层、打基础。积极运用“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平台,强化政治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力促“求极致、强监督、立公信”落到实处,引领检察事业新发展。

在教育整顿中淬炼

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一次自我革命的契机,认真落实“五个过硬”要求,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任务。经过教育整顿的淬炼洗礼,整改顽瘴痼疾突出问题51个,建立健全制度规范19项,检察权运行机制和检察管理模式逐步完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案件办理“四访两谈一追责”跟踪监督办法得到严格落实。经过教育整顿淬炼,检察干警能力作风得到显著提升,2021年全院以优秀的年终考评成绩再次进入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行列。

在监督制约中提升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控告申诉检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等专题调研,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代表、委员议案建议,按期办结代表议案和县人大常委会转交的案、事件8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与其他政法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加强沟通会商,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0次,实现良性互动,凝聚司法合力。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聘任特约检察员、检察联络员参与检察办案,开展检察公开听证25件,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个案5件。推动建立良性互动检律关系,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主动公开程序性信息3315件、法律文书190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63件,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116人次。依靠各方监督有效促进检察工作加强和改进。

2022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市委“1335”工作布局和县委“12345”总体思路,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拉高标杆中争先进位,在加压奋进中开创新局,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美好潢川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1 当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主力军”。

2 当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践行者”。

3 当好守护公共利益的“排头兵”。

4 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店小二”。

5 当好法治文化的“传播者”。

6 当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护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