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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回头看” 更好“往前走”

时间: 2022-0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对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是确保公益诉讼办案实效的重要一环。一次乃至多次“回头看”,都是为了更好地“往前走”: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持续跟踪落实;对整改后又反弹回潮的,深挖根源,力促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对未落实、假落实且情节恶劣的,果断起诉,办成“法治样本”。 

河南潢川:检察官对春河左支二河岸边生活垃圾整改情况“回头看” 

冬日暖阳下,河南省潢川县张集乡春河左支二河岸边,一群检察官正在细细观察。恰巧有村民路过,他与检察官聊起来:“以前这里垃圾成堆,尤其是到了夏天,臭气熏天。现在好了……”

事情要从一年前说起。2021年1月9日,潢川县检察院在落实“河长+检察长”制度进行例行巡河时,发现春河左支二河岸边有一处生活垃圾填埋场,附近村民对此充满了抱怨:“这个垃圾堆有七八年了,你们检察院能不能给管管?”“我的孙子孙女都还小,就怕这垃圾堆有细菌啥的”……

在村民指引下,检察官发现岸边堆放有大量无法自然降解的生活垃圾,有的垃圾堆虽然有泥土覆盖,但长年累月风化,大部分已经裸露在外,垃圾场又紧邻河流和居民区,严重影响当地人居环境和群众身心健康。

此处生活垃圾处理不当,张集乡政府应依法履行属地职责。为此,2021年2月1日,潢川县检察院向张集乡政府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乡政府组织开展对春河左支二河岸边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治理工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自收到检察建议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力推动整改,已对岸边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2021年3月31日,张集乡政府向潢川县检察院作出书面回复。

但是,“我们跟进调查发现,张集乡政府只是对该河滩上的零散垃圾进行了清理,对岸边的一处垃圾堆并未进行清理,而是用绿网简单覆盖。”潢川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认为,张集乡政府避重就轻,并未进行实质整改。该院再次督促张集乡政府依法积极履职。但是,张集乡政府仅将垃圾堆表面部分垃圾转运他处,并在垃圾堆上方用泥土进行覆盖,也未采取其他整改措施。

承办检察官邀请潢川县自然资源局对垃圾现场的面积进行测量,确定该地块垃圾占地面积为1133平方米。同时,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该处垃圾堆是张集乡政府在2013年租用村民刘某的一处水塘,用于堆放垃圾而长期形成的。

多次督促整改后,社会公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鉴于此,潢川县检察院在2021年8月24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决张集乡政府依法履行对辖区生活垃圾治理职责。

张集乡政府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将整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将陈旧垃圾集中挖出、转运处理。其间,张集乡政府主动邀请承办检察官到现场进行查看指导,确保整改一次到位。

2021年10月22日,张集乡政府就整改工作情况向潢川县检察院递交了整改报告并附现场图。整改报告显示,原有垃圾已全部被清运,恢复土地1.7亩。

再次“回头看”后,承办检察官认为此次整改效果比较理想,诉讼目的已经实现,符合撤诉条件。2021年10月25日,潢川县检察院就该案是否符合撤诉条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当地村民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出示了“回头看”的现场视频资料,听证员就该案是否达到整改效果、是否符合撤诉条件展开讨论后认为,整治已经达到标准,作撤回起诉处理社会效果会更好些。

2021年10月29日,潢川县检察院依法撤回起诉,潢川县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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