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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官用心调解,当事人赠锦旗致谢

时间: 2021-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检察官这些天付出的辛苦和努力,你是我们全家的恩人。”5月21日,犯罪嫌疑人魏某某的家人来到潢川县检察院,给检察官送上一面锦旗,不停地说着“谢谢”。

2021年2月22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魏某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潢川县某县乡公路行驶时,因操作不当,与行人詹某某、胡某某发生碰撞,发生致胡某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詹某某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魏某某拨打报警及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候。

案发后,双方当事人虽进行了调解,但因为被害方中死者系未成年女孩,其家人一时过于悲痛,双方分岐较大,一直未能达成和解。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承办检察官通过提讯魏某某,持续审查案件,发现魏某某是家里的“顶梁柱”,全家基本靠魏某某一人务工维持生计。魏某某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其车辆购买有商业险,其家属也表示愿意在保险外适当补偿被害方。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有达成和解的可能,决定继续做双方工作。检察官一边联系魏某某亲属,一边听取被害方意见,建议双方积极调解。一开始调解时双方分岐依然较大且互不信任,调解几次未能成功,但双方均表示出希望检察机关居中主持调解的意愿。针对该情况,承办检察官决定各个击破,先后多次联系双方家属进行沟通、释法说理,提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组织双方进行和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害方出具了对魏某某的谅解书。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魏某某系过失犯罪,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情节,且与被害方达成和解,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5月21日上午,承办检察官带着魏某某家人一道前往看守所,在办理完相关法律手续后,魏某某终于走出了看守所。见到家人的一刹那,魏某某泪如泉涌,向检察官连声道谢后,与家人们紧紧相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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