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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守护校园餐饮安全

时间: 2021-03-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幼儿学生的饮食安全关系民生,关乎未来。临近开学之际,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如何保障在校师生身体健康安全,牵动着全社会的心。

近日,潢川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干警对辖区内的幼儿园持续跟进监督整改落实情况,以消除校园食堂餐饮安全隐患为重点,确保监督效果落到实处。

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辖区内有多家幼儿园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开设食堂提供餐饮,部分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幼儿园食堂餐饮也存在许多健康隐患,严重威胁幼儿园学生身体健康。2019年,潢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行职责,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对《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的管理和对幼儿园食堂餐饮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随后,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回复本院。

开展专项检察活动之前幼儿园餐饮情况

收到回复后潢川县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对辖区范围内的幼儿园坚持不定期走访,多次到辖区内的幼儿园查看整改情况,并邀请专业人员对幼儿园食堂进行指导整改,通过现场监督检査发现,桃林铺镇代代红幼儿园、传流店乡金太阳幼儿园等7家幼儿园已经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他无证幼儿园经过申请,相关部门正在审批中。整改后的幼儿园食堂环境干净整洁,设备布局合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完善上墙。例如桃林铺镇代代红幼儿园,对园内食堂操作间进行整改,食堂操作间面积由原来的16㎡扩建至80㎡,操作间有了详细的功能区划分,有粗加工间、细加工间、消毒更衣间、荤菜区、素菜区、工具摆放区等,食堂从业人员档案、食堂食谱登记表、食堂消毒记录、食堂留样记录等各类表格准备齐全,食品加工制度、食品分类存放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按照要求张贴完善。桃林铺镇代代红幼儿园还配备了全新的校车,为幼儿学生上学提供了便利。

  开展专项检察活动之后整改情况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保障幼儿学生的饮食安全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增强责任担当,强化沟通协作,与相关行政部门合力共治,筑牢校园食堂餐饮安全监管防线,让孩子吃的放心,让家长安心,让广大群众对校园食品安全更有信心。保障食品安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管理的监督,切实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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