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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潢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春丽率领干警参加潢川县2020年“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

时间: 2020-1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宪法宣传周】潢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春丽率领干警参加潢川县2020年“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

2020年12月4日

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

11月30日-12月6日

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宪法意识


潢川县检察院开展了以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12月4日,在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第三个全国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潢川县举行了2020年“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旭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丕文,县政府副县级干部罗先辉,县政协副主席黄久国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潢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春丽及县直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单位代表、学生代表、群众代表、媒体记者等参加了活动。


活动现场奏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进行了宪法诵读,并在“宪法宣传周”签名墙上签名。

启动仪式后,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春丽陪同县领导同志参观了潢川县检察院普法宣传展台、普法宣传展板等,了解检察机关宪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

检察干警在活动现场通过设立服务咨询台,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宪法读本、相关法律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合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据统计,活动现场共分发宪法读本、《公民与法》等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

接下来,我院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围绕宪法宣传主题,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在日常检察工作中,继续把宪法学习宣传列入普法清单,推动宪法宣传社会面全覆盖,推动宪法精神进基层,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中,为法治潢川建设提供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