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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公益诉讼之名,维护英烈尊严

时间: 2020-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间四月芳菲始,又是一年清明时。近日,潢川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再次到县内英雄烈士墓实地走访,开展英烈保护“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巩固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成果,切实捍卫英烈荣光。

情况回顾

 

2019年,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英烈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对全县范围内的烈士墓、烈士纪念碑等红色文化资源的管理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走访排查。排查中发现县域范围内的烈士墓存在字迹脱落、界址不清、杂草丛生等损毁英雄烈士尊严的问题,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损害了英烈的荣誉和尊严,破坏了烈士墓庄严、肃穆的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随后我院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纪念设施损坏情况进行整改、修复,同时加强管理维护,形成长效保护机制,共同推动全社会形成捍卫英烈荣光的良好风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列出问题整改清单,积极开展垃圾清理、明确界址、标识修缮等工作。

 

整改后情况

 

冬去春回,繁花似锦,经过检察机关到各英烈墓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全县英烈纪念设施总体存在祭祀残留物、落叶等垃圾无人清理等现象已不复存在,部分纪念碑碑体开裂和剥落部分已得到修缮,烈士墓恢复了庄严、肃穆、整洁、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对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红色宝贵资源。潢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法为名,通过公益诉讼“铁帚”,为长眠的英雄烈士们扫尽门前“尘埃”,向英雄烈士致敬,同时也向当下“抗疫英雄”“消防英雄”等时代楷模致敬,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用实际行动传承英烈精神,守护各个时代的负重前行者和逆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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