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为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第一,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要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行驶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罪犯提出的控告、申诉及时复查,检察院对本院及下级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处理决定,要依法及时纠正。
第二,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公检法在办案过程中要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三,完善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中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职责,依法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财产权利。
为防止刑讯逼供、非法取证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应当健全制度机制,将法律规定的一系列措施落到实处。